朱建军 一级律师 1971年生,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士,苏州大学法律硕士。
任苏州市姑苏区律师协会会长,苏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,江苏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。
任苏州市党代表,苏州市人大代表,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、苏州市委法律顾问专家库成
员,苏州市委督查工作评估员,苏州大学硕导,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
◆主要荣誉:
*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予“全国党员律师标兵”
*中国建设报社授予“全国建设领域优秀专业律师”
*江苏省司法厅授予“江苏省优秀律师”
*江苏省司法厅授予“个人二等功”
*苏州市司法局授予“苏州市领军型律师人才”
◆学术成果:
*《论知识产权之刑法保护》发表在《苏州大学学报》(2003年第23卷)
*《人大监督功能弱化的若干因素分析》发表在《行政与法》(2006年第3期)
*《浅议公诉证明标准》发表在《辽宁行政学院学报》(2006年第9期)
*专著《仲裁法学新论》中国教育文化出版社(2006年11月出版)
*《论虚假广告的法律规制》发表在《理论与现代化》【2012年第一期(总第213期)】
*《商品房交付中房屋规划用途性质变更的法律责任》发表在《理论与现代化》【2014年第三期】
*《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法定规则的立法技术分析》发表在《政治与法律》【2014年第七期】
*《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与律师的功能发挥--以质证权的确立为视角》
发表在《中国法学会律师法研究会2016年会论文汇编》
◆联系方式:
*电话:0512—651961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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